基督徒 应不应该 和 非信徒 恋爱??

March 22nd, 2009

基督徒 应不应该 和 非信徒 恋爱??

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--给未婚的弟兄姐妹(转贴)

如果一个信徒结婚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生理,心理,情感和物质等的需要和好处,和这样的信徒强调和谈论“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”有什么意义呢?
我们这里所说的轭就单单指着婚姻这件事情吗?婚姻的意义(特别是属灵的意义)是什么?
神对他的子民和儿女的企盼是什么?
神的子民的“轭”就是神给我们的使命--爱灵魂,传扬福音,使万民作主的门徒,分别为圣,造就信徒建立教会,警醒等候主的再来,等候完全得赎!

试问,作为基督徒的你,可以和不信的人共同完成神的使命尊行神的旨意吗?可以和不信的人一同与神同工吗?
如 果你的婚姻只是为了满足你自己的心意和需要,并没有把婚姻交在主的手中,也没有希望在婚姻中荣耀主的名为主作见证,也没有一颗和你的另一半一同以婚姻和家 庭来侍奉主的心,也没有希望养育敬虔的儿女,那“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”对你有什么意义呢?神的心意和旨意对你又有何重要呢?你的需要和满足不是比神的心 意和旨意更重要吗?

唐崇荣:

可跟非基督徒结婚吗?

答:你要跟谁结婚是你的自由,但是婚姻是最大的责任,也是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危机。
圣经说 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扼。为这个缘故你应当要谨慎行事。

如 果你说:个性还有喜好,还有很多的事情都很相合,而且我们真正有爱情,难道不可以结婚吗?我告诉你,如果你因为一时个性相合而结婚,你要知道每一个结婚的 人都登广告:我俩情投意合,结果离婚的时候:我俩情不投,意不合。所以你要谨慎。与其以后用眼泪洗脸,不如三思而后行。让上帝和共同的信仰成为你们之间结 合和建立家庭的基础。

“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”请问此适合于婚姻吗?若与非基督徒相爱该如何?

答:婚姻是一切社交的活动中最亲密、最长久、最严肃、最负责任,也是最危险的一种社交活动,个人与个人在暂时之间的永恒。所以不要随便。也并非凡是信与不 信结婚一定没有好结果,如果一个真正明白圣经原则的基督徒,如果爱对方爱到不能离开的话,又认为你的爱一定是从神而来的话,无论如何应发乎情、止于礼。第 一圈只作朋友,第二圈是知己朋友,第三圈是终身朋友,在未将福音传给对方前,真正感到他在神恩典中有长进,直到领受基督生命之前,最好不要进入嫁娶。这种 严肃、很慎重、实在尊贵生命的爱虽然不容易接受,但是他会从内心生命尊重你。

请问“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”,用来指信与不信不可以结婚,正不正确?如今教会姐妹多于弟兄,如果这样,是否大多数的姐妹都得预备独身了?

答: 我的教会里有不少弟兄,可能因为我的讲道比较适合男人听。如果讲台只重感性,没有理性的成份.只重福音、属灵的范围而没有文化使命的成份,那么男人就不太 喜欢听。神不但给我们福音使命、属灵的教导,也给我们在社会的责任、对学问的追求、对世局的剖析……等等;所以男女都应当从神的道领受真理的教导。

“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”这是最严格的要求,应当信的与信的结婚,因为宗教信仰是一切观念中最基本的、最有支配性的观念;宗教观念的错误、不同,会导致其 它许多生活层次的不协调,结果是很危险的。宗教要求的是绝对和信仰,这方面若妥协,就会产生很痛苦的相处生活。“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”这句话也可放在婚 姻中,但如果有一些人比较软弱,或父母亲逼她非嫁不可,结果她就嫁给一个不信主的人,怎么办呢?神是会给你许多容忍和继续的帮助,但是可能你会经过—段以 泪洗面的日子,你会面临一段心灵痛苦折磨的时间。但是很可能到最后,因为你伟大的忍耐、见证,愿意甘心受苦、为基督持定真理,结果感化你的丈夫有一天归 主。这一天也许是在你生前,但也可能是你死前一秒钟他才接受主也不一定。所以对那些软弱没有办法遵守这一条规矩.就与不信的人结婚的姐妹,我们特别为她祷 告.求主给她能够勇敢作见证。神知道我们是软弱的,但是不要因为我们是软弱的,就永远甘愿作软弱的人。

陈终道:

1.与非基督徒恋爱
问: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?如果一对青年男女,在已经彼此相爱之后,其中一人信了主,这样,他们难道要因此分开么?林后六章十四节的话,是专指男女结合说的么?

答: 基督徒不应当与不信的人结合,圣经有清楚的吩咐:”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” (林后6:14)。这节经文虽未指明是对男女结合说的,但无疑的它是很合宜用于男女结合方面。因为它所说的”相配”、”同负一轭”、”相交”、”相通”, 已包括夫妇结合的道理在内。旧约中也有好些经文表示神不喜欢他的选民娶外邦女子为妻。如:王上11:7 ~8;拉9:1 ~4,10:1 ~15;尼13:23 ~27。所以依照圣经的教训,基督徒不应当与非基督徒结合是无可置疑的。
恋爱和信仰,似乎没有什么相干,实则大有关系,因 为恋爱的最终日的是结婚,结婚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开端;而共同生活却与共同的信仰有密切的关系。信仰若不相同,必然在生活习惯、兴趣、处事的观点、儿女教养 等事上,各持不同的见解。这些不相同,在恋爱期间,不大觉得它们对彼此间的感情有什么伤害;但在结婚以后,在漫长的夫妇共同生活中,却常常成为破坏家庭幸 福的因素;所以不同信仰的结合,不但不合圣经的教训,在实际生活上也是不完美的。
至于一对已经在相爱中的男女,其中一人信了主,他或她应当下最大的决心,在未结婚之前引领对方归信基督,否则就只有走那需要最大牺牲的路,放弃你所认为可爱的人。

2.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

问: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?苦有一对恋爱中的青年,其中一人信了主,而另一人不信,这已信主的基督徒应当怎样行呢?

答: 圣经对于基督徒不应与非基督徒结合的吩咐是相当清楚的:”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;义和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基督和 彼列有什么相和呢?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交呢?” (林后6:14 ~15)所以基督徒不应当和非基督徒结婚是无可置疑的。并且每一个基督徒在选择配偶之时必须严谨地遵照这原则,干万不要存取巧的心理,才不至在婚姻的事上 得罪了神。
至于已经在相爱中的青年,其中一人信了主,那么在信徒方面只能作两项选择:1. 在未结婚前引领对方信主。2. 忍痛放弃。

基督徒的恋爱

圣经说,人测不透的奇妙之一,是“男与女交合的道”(参箴30:19)。因着神所赐的天性,青年人会被异性吸引;于是,男女由相识发展到相爱,由相爱再走向婚姻。在人的一生中,恋爱是一个重要的阶段,它对人的一生都有很深远的影响。
作 为基督徒,我们在恋爱的问题上应当注意些什么呢?立志蒙神喜悦的青年基督徒应该确知,婚姻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大事。当信徒与异性结交朋友的时候,应当在神 面前十分谨慎地祈祷;如果双方的相处关系是蒙神喜悦的,那么他们的一生也必定会蒙神的祝福,并且彼此在对方的生命中产生美好的影响;反之,如果信徒在选择 异性朋友的事上受了撒但的蒙蔽,双方的生命就会受到极大的败坏,并失去神的祝福。

一、结交异性朋友的前提:
与异性朋友结交恋爱关系之前,有几个基本问题必须加以考虑:
1. “这个关系是否为神所许可?”倘若对方不是基督徒,那么作为基督徒的你就无需为此事祈祷,因为圣经上明确地要求基督徒不可与非基督徒结婚:“你们和不信的 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”(林后6:14)。有些基督徒自以为,即使与未得救的人结婚,自己仍能站立得稳;实际上这是被自己的私欲蒙蔽了心眼,显出他肉体 的软弱;也许他们暗自思忖,自己可以带领对方信主,其实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的,是对生活缺乏认识。神既然明令禁止信徒与非信徒结合,信徒就当顺服;如果信 徒将神的吩咐当作耳旁风,充耳不闻,自己的灵命就必大受亏损,这也显明了他对神的心态。当参孙看见那非利士女人时,他只说:“我喜悦她”(参士 14:3);实际上,他首先应当问的是:“她是不是主所喜悦的?”如果他这样尊重神的旨意,就不致遭受日后的杀身之祸了。

2. “我真的愿意与这个人结婚吗?”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,但它确是一个应当考虑的问题。当一个人较多注意一位异性时,他(她)很可能并没有对对方产生真正的 感情,最初他们也许只是愿意与对方成为普通的朋友而已,然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,却产生了强烈的冲动,以致于他们错把这种冲动理解为爱情,甚至因此而草率 地以身相许,提出结婚。这里有必要对正在觅偶的信徒提出忠告:“你应当安静地考虑,慎思明辨,也要求问神:你是否果真希望与对方结婚?”

3. “我们是否真的志趣相投?”二人能否同心合意地祈祷?能否在神的话语上彼此有通畅的交通?在跟随主、服事主的事上能否互相帮助?灵性上和理性上相互契合, 对于美满的婚姻是极为重要的。可惜的是,很多人常常把美貌、魅力、金钱、地位等等无关紧要的事当作选择配偶的首要条件,却忽略了更为要紧的问题。

4. “主是否引导我们二人结合?”这一点是最重要的问题。当青年人彼此恋慕时,很难抛开自己的感情客观地慎思明辨。也许你对前面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,但 这仍然并不表示对方就是神为你拣选的配偶。要知道,即使双方都是基督徒,也可能存在许多方面的差异,甚至分歧;唯有向神有同样心志的人才有可能在跟随主、 服事主的道路上互相勉励,同心奔跑。所以,未婚的青年弟兄姊妹们务要在婚姻的问题上得着神的喜悦,这样才能一生受益无穷;神所搭配的婚姻必能使二人在属灵 的道路上成为同心的伴侣。

基督徒在从恋爱到结婚的过程中,订婚是一个有益的环节。未婚信徒必须在清楚知道了这个婚姻是神的旨意以后,方可订婚。订了婚约以后要有一段彼此忠诚的等待 和预备的时间。虽然订婚并不是对的绝对束缚,但它仍然是一个严肃的誓约,不可轻视;人若轻视订婚,就无异于玩弄对方的感情,轻视订婚是基督徒失败的见证。

二、结交异性朋友的原则:
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是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而现今普世的婚姻观念都主张恋爱自由;前者存在不切实际、辖制感情的弊病,后者则使人在两性问题上变得不严 肃,以致欺骗、玩弄、草率等道德问题层出不穷。以下两种程序是值得提倡的:①先由父母选择,再征得子女同意(或先由子女选择,再征得父母许可),然后请有 信仰、有好德行、有好见证的属灵长者作媒;②也可请敬畏神的虔诚长者作媒介绍,再经父母和子女双方同意。这样来建立婚姻,既非强制包办,又能摒除上述流 弊,且有较为可靠的属灵长者把握,失误的机会大大减少。

青年基督徒在恋爱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:

1. 不可效法不信之人的思想:在有些不虔不义的人心里,结交异性只是为了追求肉体私欲的满足,使恋爱扭曲成为轻浮而堕落的事;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对于基督徒来说 是极不相宜的,不但是极其耻辱的,而且是极为危险的(参提后2:22;彼前2:11)。圣经说行这样的事必玩火自焚:“人若怀里搋火,衣服岂能不烧 呢?”(箴6:27)。基督徒要竭力躲避这样的事(参箴4:15)。

圣经要求信徒禁戒各样的恶事(参帖前5:22),换句话说,不要给人留下任何怀疑我们的把柄,更不能给人留下诽谤主的机会。假如男女二人时常出没于无人的场所,或流连在外深夜不归,这类事情都会叫神的仇敌大得控告和攻击的机会(参撒下12:14)。

2. 不要听从世界的建议:现代人常常公开地声称要极力满足感情和私欲的要求;甚至取笑贞洁、清白的生活是守旧,他们容忍各样的不道德行为,把婚前的放荡行为看 作是身体天然的需要。我们向未婚的基督徒们呼吁:不要接受撒但的诱惑和骗术,不要上当,要时常记得,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,我们应当遵守圣经的命令,持守 贞操,圣经说:“要保守自己清洁”(提前5:22;参林前6:19;弗5:3-5;彼前4:2-5)。

3. 不要将不信的人当作你的弟兄:圣经说:“滥交是败坏善行”(林前15:33),又严正地警告信徒说:“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,就是与神为敌了”(雅 4:4)。倘若信徒与未得救的人过从甚密,就必要受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,以致渐渐挪移,随流逝去(参创13:12;林后6:17-18)。

更危险的是陷入恶人的手里不能自拔。世界上到处都有堕落的男女,这些恶人喜欢引诱别人过犯罪的生活(参罗1:32),他们用各样的诡计和欺骗的伎俩诱惑青 年人,使他们将自己的身体当作犯罪的工具。圣经的箴言中多处儆诫我们要躲避淫行(参箴 2:16-19;5:3-14,20-21;6:24-28;23:27-28),信徒要度虔敬的生活,要听取圣经的忠言,不可或忽。

实际上,神的话就是基督徒的行动指南;我们若时时思想圣经的教导,以神的话语为念,为座右铭,就能使自己分别为圣,不沾染世界上邪荡和污秽的思想,也能逃 避恶者的一切火箭。得到真正福气的唯一道路就是顺从主;异性信徒在相处中若遵循神的旨意,他们的生命就必充满主所赐的美好福份。圣经说:“他未尝留下一样 好处,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”(诗84:11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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